东区却来了城西的酒吧,来酒吧却不喝酒,不喝酒却要装醉。 从前那个喜怒哀乐统统写在脸上的小少爷,把自己藏在温和可亲的面具下,身上仿佛笼了一层薄雾。 “哎!”林森嚷道,“身份证呢!” 边朗一巴掌呼他后脑壳上:“臭小子,反了你了!” 林森摸着脑壳:“哥,你现在是社会闲散人员,能不能有点卧底的敬业精神?” 边朗甩了甩头发:“都染成这叼样了,还不敬业?” 林森满脸八卦:“对了,你和齐教授......卧底还卧出艳遇了?这不得回队里做个专题分享?” “旧识,”边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他和齐知舟的关系,“收心,办正事,给我手套。” 林森收敛神色,给边朗递了一副乳胶手套。 边朗戴上手套,走到已经被抬出垃圾桶的尸体边,蹲下身翻了翻死者的眼皮:“有什么发现?” 法医答道:“边队,死者有明显外伤,主要集中在上腹位置,是否为死因还要进一步检测。” 边朗颔首,他抬起死者的左臂,手臂内侧有好几个肉眼可见的针眼,是长期注射留下的痕迹。 “法医组尽快安排尸检,天亮之前要给我准确死因和死亡时间。今晚酒吧里的每个人都要做详尽笔录,让物证科仔细看24小时内的来往监控,再派一队人去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。” 林森严肃道:“是,边队!” 边朗站起身,从口袋中取出一个黑色塑料盒:“再去查查这个报警器,有人故意让这东西在今天晚上十二点半响了,说不定和案子有关系。” 林森把报警器装进证物袋,注意到了上面夹着的一缕红色:“这是什么?红头发?” · 同一时刻,齐知舟快步离开磴口街的范围,红发女孩在一个隐蔽的拐角等他。 “知舟哥!”女孩见他来了,松了一口气,“吓死我了,他们说酒吧被封了,我担心你出不来。” “没事,”齐知舟说,“茜茜,东西带出来了吗?” 罗茜茜说:“当然!你交代的事情,我肯定会办好!” 她从玫红色包包中拿出一件黑色风衣,赫然是齐知舟进入包间时穿的那件。 “你从包间出来就脱衣服,现场被警报声弄得乱七八糟,我趁乱去捡了。”罗茜茜挑眉,“知舟哥,怎么样?我厉害吧?” 齐知舟摸了摸风衣口袋,那管药剂还在里面,没在混乱中被踩碎。 齐知舟笑道:“茜茜,谢谢你。” w?a?n?g?阯?发?布?页??????ū???€?n?Ⅱ???????⑤???????? “你还和我客气什么,”罗茜茜咬了咬嘴唇,“知舟哥,能帮上你就好。” “对了,”齐知舟沉吟片刻,想起边朗口袋中掉出的那个黑色警报器,“你把头发染黑,再烫个卷,越快越好。” 第5章 凌晨三点五十分,整个新阳市还沉浸在安稳的睡梦中,市公安局灯火通明。 一个发量堪忧的小老头骑着辆电动车风风火火地往市局冲,穿着白背心黑裤衩,脚上的人字拖一边一个色儿。 “大爷,这是公安局,不能随便进,”门卫拦住小老头,在看清他脸后震惊的咽了口唾沫,“李局?” 这个衣衫不整的小老头可不就是他们局长李伟雄。 李局踢踢踏踏地进了楼里,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:“边朗呢!给我滚出来!” 边朗听见动静,应道:“哎,这儿呢。” 李局循声抬头一看,二层楼梯口有个银灰色脑袋,更是气不打一处来,一边上楼一边训:“你看看你什么头发,有点人民警察的样子吗!又出命案!又出命案!两个月死四个人了!我不剩几年就退了,能让我睡个安稳觉吗!” 边朗表示无辜:“老李,你这就不够实事求是了,我才到任几天啊,死人你也赖我头上?” 李局呼扇了下边朗的刘海:“那你这一脑袋灰不灰白不白的毛怎么回事,警容风纪乱七八糟!” “我这不是方便潜伏么,”边朗打量打量李局这身潮人穿搭,“警容风纪这方面您谦虚了,彼此彼此。” 李局隔着空气点了点边朗鼻子:“我换身衣服再收拾你小子!准备案情汇报!” · 李局换了制服,睡眼惺忪小老头的气息立刻荡然无存,目光犀利:“说说案子。” 边朗拿笔一点:“林森,你来。” 林森点了下头,按下遥控,投影上出现年轻男孩青紫的脸:“已经确认了死者身份,陈阿强,二十岁,新阳科技大学英语系的大二学生。去年十一月,他开始在宿醉酒吧兼职当保安,今年四月份,客人投诉他身上有异味,因此被解雇。死者胸腹处有多处瘀痕,是击打伤,但都不是致死原因。他的死因是心脏骤停,死亡时间大约是昨晚七点到十一点间。血测显示有药物残留,怀疑是兴奋剂一类的东西,具体成分还要进一步检验。” 李局抿了口浓茶,看向边朗:“能并案吗?” · 从上个月开始,新阳市陆续发现了三具尸体。 三个死者都死于心率过快造成的心脏骤停,分别被抛尸在在草滩、桥洞和茶园这几个隐蔽地点,身上有多处淤青。 抛尸者手法纯顺老练,全程都避开了监控,也没有在现场留下其他痕迹,足印、指纹统统都没有,处理得非常干净。 经检测,三人体内都有甲丙嗪代谢物——也就是说,他们生前口服或注射过兴奋类药剂。 警方深入调查后,发现三人还有几个共同点。 第一,他们都是外来社会闲散人员,在新阳市无亲无故,死了也不会被立即发现。 第二,他们的身材都格外高大魁梧,单看体型就知道力量充沛。 第三,他们都频繁活动在城西区磴口街区一带,也就是宿醉酒吧周围。 为了调查这三名死者,边朗才佯装混混潜伏进宿醉酒吧。 陈阿强体型壮硕、在宿醉酒吧打过工、体内有兴奋类药物残留、死于心脏骤停死因——和前三个死者的特征高度相似,所以李局才问能否并案。 · 边朗沉吟片刻:“陈阿强是高材生,犯罪集团对这样的群体下手,风险太高。而且,这一次的抛尸手段未免太拙劣。” 前三个死者的抛尸地点太偏,尸体被发现时距离死亡已经一周以上,体内药物早已过了窗口期,只能凭代谢物质判断出是兴奋类药剂。 而陈阿强死后几小时,就这么被扔在一家热火朝天的酒吧后门。 现在说并案,就太过武断了。 边朗靠着椅背,两条长腿翘起:“要么,抛尸的人巴不得陈阿强早点被找到,所以把线索直接怼到警方脸上。我建议我们连夜给这位抛尸的兄弟绣面锦旗。” 李局瞪眼:“说正经的!”